2005年4月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机关灰色地带 学子就业添烦
鹿永建 徐扬

  大学生就业难是目前一个突出问题,事关百万学子前途,引起全社会的关注。公务员录取事关公务员队伍的素质,影响各级政府部门执政水平。机关从毕业生中录取公务员,搞得好,不仅积极促进毕业生就业,而且树立政府机关的良好形象;关键是依法办事,公正公平公开,经得起监督和推敲。可惜往往事与愿违。
  2003年4月,硕士研究生曹再学与阜新市国土资源局签了公务员录用协议,7月报到工作;11月,阜新市人事局将曹的公务员审批录用人事关系办理完毕。到12月31日,曹再学只是一次性领到了2400元,是按临时工的待遇发的钱,理由是单位没有公务员编制。在此期间的9月22日,这个局调入了一名副局长,占用了曹的公务员名额。
  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上明明写着是公务员,工作两个月后却没了编制;引进的硕士却按照临时工发工资;既然引进曹再学属于特事特办,为什么从曹再学上班到副局长上任,中间这两个月的时间都没能办完曹的人事关系?阜新市有关部门对这些问题均没有正面解释,只是说“具体工作人员的问题”。一面是用人单位说不清,一面是大学生看不清,这就是典型的灰色地带了。
  灰色地带就是一切在半明半暗之中。明明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该办的事,却办不成,明明按能说得出口的常理该办完的事,却拖着完不了;明明已经出了不正常现象,却没有人愿意承认。在灰色地带,合法的事情办不成,不合理的事情办成了,这正是灰色地带的可怕。
  曹的上访引起了国家、辽宁省以及阜新市的重视,辽宁省省长张文岳做出了批示。今年3月30日,曹再学重新上岗,被分配到阜新市清河门区国土资源局开始了新的工作,这一事件得到解决。但是,如何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,却是一个严峻的话题。